《法人》总编辞职:西丰县委书记遭遇“自杀式袭击”
警察抓记者事件成为公共事件后,特别在中国青年报和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重庆晨报等媒体曝光西丰县野蛮拆迁、暴力迫害上访群众等诸多严重问题后,舆论一边倒地谴责制造赵俊苹短信诽谤案和警察抓记者事件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呼吁有关部门对张志国予以问责。与舆论期待背道而驰的是,对人人言诛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铁岭市委直到2月4日才召开常委会,决定责令其辞职。而之前,张志国竟然出现在新“当选”辽宁省人大代表的名单上。据悉,这是辽宁铁岭市委个别领导为保张志国而做工作让其当选省人大代表以给其增加政治砝码。
公众在对明显存在违法问题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问责的苦苦期待中,被一条消息惊得目瞪口呆:《法人》杂志总编王丰斌在1月24日宣布辞职了。
王丰斌的辞职让很多人联想到其在西丰事件中发表的公开声明。在警察抓记者事件中,王丰斌对法制日报社的作法持有不同意见。在法制日报社一心想内部解决,将警察抓记者一事“和谐”掉,对关心此事的全国媒体没有表态,在公共舆论中失语,同时要求有关部门控制媒体对警察抓记者事件报道的情况下,王丰斌不断通过媒体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在1月9日西丰县有关部门到法制日报赔礼道歉前以《法人》杂志总编身份发表公开声明,宣称“几天来,围绕着辽宁西丰警方进京拘传我刊记者一事,法人杂志社接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来电和来访,社会各界以及媒体同行们给与了朱文娜记者以及法人杂志最广泛的关注、关心和声援”,“大家关注这一事件,关心法人杂志记者的命运,不仅仅是在支持声援笔者们这样一个小小的编辑部,更是体现了全社会对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的强烈关注,表达了媒体同仁对舆论监督环境改善的一种期待。倘如此事真能对大家期待的共同目标有所推进和助益,那将是法人杂志全体同仁的幸运”,“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
笔者是在1月9日赴西丰县索取公安机关撤销对朱文娜记者刑事诽谤犯罪立案手续的途中接到王丰斌电话,得知其就西丰事件发表声明的。在这之前的1月7日、8日,笔者曾鼓动王丰斌以《法人》杂志总编身份站出来表态,捍卫媒体的尊严,维护公共利益,并向其分析利弊,断言其作为一个媒体人如果因维护公共利益而不得不离开法制日报,在本行业并不会真正失去什么。1月8日,在法制日报社已明确要求报社人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的情况下,王丰斌仍然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朝格图的专访(可惜到南方周末出报时已有禁令未能刊出)。此时,笔者就意识到其离开《法人》杂志总编辑岗位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果然,1月23日,他告诉笔者已决定辞去《法人》杂志总编职务,至于辞职后将做什么,待春节后再定。
王丰斌的辞职使警察拘传记者事件作为一起公共事件本身的公共性进一步得到体现。在笔者将王辞职的消息透露给媒体朋友后,有关朋友立即在博客上作了披露,而南方都市报则公开报道了此消息。王丰斌辞职的消息公开后,迅即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人们对此消息的第一个联想,就是因言获咎。据了解,王丰斌之前的声明中提到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和全国记协等部门,确实让法制日报社有关领导紧张过,但王的辞职却并不是受到了报社的压力。实际上,在这种节骨眼上,任何部门即使对王丰斌就西丰事件发表声明有意见,也不至于迫其辞职。从西丰事件中法制日报社态度的暧昧及王丰斌发表声明的果毅之对比来看,王丰斌的辞职实有跟法制日报社不足与谋的意味。但无论如何,在西丰事件沉寂多日后,王丰斌的辞职再一次让人们聚焦西丰事件,关注县委书记张志国制造的两起诽谤案,在某种程度上无疑都张扬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维护公民权利的信念,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张志国被责令引咎辞职与王丰斌总编的辞职,让笔者想起了那句名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在笔者看来,张志国作为西丰县委书记,在媒体已经充分揭露其严重违法,舆论一边倒地谴责张志国的罪恶行径的情况下,早也失去了人民的信任,早就应该自行引咎辞职了,何需等到组织“责令”引咎辞职!在张志国迟迟未受到处理的情况下,王丰斌的辞职无异于对张志国的“自杀式袭击”。
在张志国遭遇王丰斌辞职的“自杀式袭击”之前,笔者与赵俊苹的一审辩护律师高义宝君就已写好控告书,决定在春节后正式向有关部门控告张志国,并公开敦促张志国辞职的,没想到被铁岭市委抢了先手,提前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了。但铁岭市委在春节前夕媒体记者多放假过年,公众也忙着过节,无暇关注社会的时节,宣布对公众十分关心的西丰事件的处理,无疑是有技术含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