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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8-2-10 20:04 只看该作者
“送温暖”走样变味的五大特征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往往都要开展某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但让人感到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在开展这项有意义的活动时却走了样、变了味,试一一例举并剖析之。
其一,形式单一。很多地方都是以有关部门
领导到困难群体送钱送物为主,效果有限;一些地方甚至在“送温暖”内容上敷衍,慰问时不问对象需要什么,缺的不送,送的不缺,钱没花在刀刃上。各级各部门“送温暖”不能仅限于慰问救济一种方法,要有既治标又治本的办法,在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同时,更要为群众脱困扶贫出谋划策,帮助他们出点子,想办法,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可以把“送温暖”活动和送知识、送技术、送岗位、送项目等结合起来,既让受助者走上自我发展的脱贫之路,又能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两全其美。
其二,喜欢扎堆。不知人们是否注意到这么一个现象,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一般是“送温暖”高峰期,而且有这样一个细节,一边是某些困难家庭各部门和各单位“蜂拥而至”,一边是某些困难家庭“门庭冷落”。那些被慰问到的家庭确实添了暖意,而那些没有被慰问到的家庭却在年关感受不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心。所以“送温暖”要坚持常态化,各级各部门不妨对各类困难群体确定明确的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让困难群众自行按时到相关地点领取不同标准的“温暖”,建立“送温暖”长效机制,不要节时想起节后忘,挂一漏万。
其三,把关不严。时下一些“送温暖”活动,往往由基层干部充当向导,有些基层干部领着送温暖的队伍径直到了生活并不困难的亲朋好友家;如果是按基层上报的困难户名册,这份名册中的很多人说不定就跟基层干部沾亲带故。如此一来,能得到温暖的总是那些人,真正该得到温暖的人恐怕并没有得到,“送温暖”变成了基层干部的公款人情大派送。
其四,暴露隐私。送温暖当然需要适当的宣传,但刻意追求电视、广播的视听效果,想尽办法叫受惠者讲讲自己的贫困境遇,展览自己的穷样惨状,再谈谈得到“温暖”后的感受体会,不折腾到受惠对象热泪盈眶感激涕淋决不罢休,这样做法并不足取。古人尚且“不食嗟来之食”,今人为履行本职工作有什么理由硬要困难群体撕裂伤口让人看?须知,人皆有尊严,把贫困者隐私完全暴露在报端、荧屏,这种“送温暖”,无异在人的伤口上撒盐,真叫“好吃难消化”。“送温暖”并非施舍,让人接受慰问品时,维护对方的尊严,保有一份轻松和快乐才恰当。
其五,大走秀场。一些官员不是把“送温暖”当作和群众进行平等交流、虚心地听取群众建议和批评、甚至对困难群众表示歉意的一次机会,而是把“送温暖”当成展示自己“亲民”形象的绝佳舞台。于是请来各路媒体记者同步进行现场报道,走访哪些家庭,媒体怎么报道,甚至标题怎么拟都有统一口径,成了货真价实的“表演”和“作秀”,不仅给基层平添麻烦,而且给群众增加负担。这样的“送温暖”,政治牌坊立得老高,忽悠了百姓,令人反感。
“送温暖”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人民政府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和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借这样的活动到基层走走、看看,不仅可以了解基层情况,感受群众情绪,而且有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净化社会风气、提升道德水平。如何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准确地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这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体现党和政府是否真正执政为民的重大政治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彻底摒弃走样变味的“送温暖”方式,把“送温暖”的活动变成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改善民生的扎实行动,从送温暖扩展到送出路,建立困难群众的脱困长效机制,用真心、真情帮助困难群众早日走出困境,过上好日子,才符合送温暖活动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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