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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请不要与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背道而驰

请不要与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背道而驰

前段时间,不少城市纷纷出现“第一爆”,很多大型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被炸毁。建筑物大量拆除,既有建筑本身的因素,如使用功能出现障碍,平面不好调整,不便继续利用,也有结构方面的原因,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等,这样的房子应该拆掉;但还有非建筑本身的因素。有的可能是规划改了,用地性质变了,比如原来是住宅,现在变为公共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有的可能是为“形象工程”、“标志性建筑”让路,搞推平头式的拆迁;更主要的是利益驱动,为扩大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甚至为了部门单位的一己之私和开发商的丰厚利润,不惜牺牲百姓或业主的权益,致使大批处于合理使用期内的建筑遭遇拆除厄运。   但不管怎样,短命的建筑拆掉重建,就意味着既有建筑使用价值的灭失,将要发生能源资源的再一次投入,这是对物质资源的极大浪费,一方面破坏环境,另一方面还可能是对保留城市记忆、传承文脉的建筑载体的摧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普通建筑设计的安全使用年限至少50年,而目前我国不少拆除房屋的使用年限只有30年左右。与国内情况相反,欧洲建筑理念认为,建筑物只要在安全使用期内就基本不会拆,即使不好用了,也只会通过改造内部转变用途、增加舒适度而“延年益寿”,欧洲建筑物的寿命基本都在80年甚至超过100年。   我国建筑市场亟须走出“建了拆、拆了建”的怪圈,减少拆除建筑的随意性。同时,国家也应鼓励地方和业主对一些旧建筑进行改造,充分利用建筑资源,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道路。 (编辑:晓渝) [table=98%][/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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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楼主阁下:我开始也这么想。后来开窍了 - 不鼓捣怎么见效益呀!
《猛士 - 荷东》,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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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说得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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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说的太精辟了!!!
叮叮当,叮叮当,穷的响叮当。砸锅卖铁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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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三年,而不是五年,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

2楼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知道石家庄不在册的失业人员有多少吗?知道因这次政府行为创业失败的人有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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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我眼下也并没有在福中啊 - 上班族,月收入也就1千来块,没有其它收入。

拆迁后造成的再次失业,看着大街上的状况,让谁都不难想象。

我只是想说明拆迁这个现象的本质和目的而已。关键问题:“节约型社会”听上去好听,看上去也很美,但是难以刺激消费。作为一种姿态罢了。就拿城市建筑来说,它带动的方方面面,又可以造就多少个就业机会?这是于公。于私方面,这里我不能,也不敢多说呵呵、、、想必大家都会思考。

这就是重新洗牌。人生与赌博别无二致。坦率地说,我个人眼下的情况:手气也不怎么样。

看问题要究其本质。尽可让迷惑变得清晰点,喘气儿不就匀实了哈。

[ 本帖最后由 元亨利贞 于 2008-5-31 11:57 编辑 ]
《猛士 - 荷东》,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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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为了进一步美化环境,并不是破坏环境。

破破烂烂的城市,土里土气的,不下决心彻底整治哪行啊?

诚然,拆迁整治可能涉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有想法,有意见。但对于一个城市、一个社会来说,还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

环境是大家的,城市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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