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楼主同感.我居住在桥东区建设大街,隔壁开了个棋牌室,总是打到凌晨两三点,吵的我们每天不得安宁,使我们难以入睡,去交涉了一次,也没什么改进,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相邻关系人的权益.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强烈呼吁能管一下这件事。有同感的大家可以联系啊。我的QQ:48948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