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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SOHO事件简介
1、2007年5月左右河北鹏华世纪实业集团开始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鹏华SOHO商场的招商和投资活动。
2、鹏华SOHO商场的主体建筑为新华印染二厂所有的4层办公楼。地址建设大街18号,与北国商城,西美百货相距几十米,为石家庄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
3、鹏华集团以300多万的价格取得了新华印染二厂2年的使用权。
4、鹏华的投资宣传为从新华印染二厂购买了此处地段,投资方式为投资10万元人民币给鹏华集团,每季度返回3900元,五年后归还本金10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投资共集资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5、鹏华的招商宣传为取的了新华印染二厂40年的使用权,招商方式为鹏华集团负责商场的整体装修,对外广告,综合管理,商户一次性缴纳押金3000元和1年房租,截至2007年12月31日,招商共集资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6、鹏华集团对商场的装修主要包括:安装了2部电梯,粉刷了主体建筑内部和外部的墙壁在一楼铺设了地板砖,二楼三楼铺设了地板。总计不到200万。
7、经营户与鹏华签订的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经协商决定,此协议仅在北广场(鹏华商场规划中包括一个1000平米以上的北广场)建成前生效”,北广场最晚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拆除,截至2008年2月1日北广场仍未建成,因此原合同因鹏华集团违约而终止。
8、部分商户因鹏华集团违约要求退还租金向法院提起上诉,至今没有结果,后部分经营户晚上回家时被人打伤。
9、2008年6月9日大约100多经营户和投资户到石家庄桥东区政府反应鹏华事件,3人被被处所拘留2小时后放出,区长答应3天后到鹏华商场给大家答付。
10、2008年6月12日下午15:00左右,区政府人员没有给予答付,商场管理人员刘经理说有本事去政府告去,商场给大家买矿泉水,大约300人来到石家庄市政府要求政府调查鹏华集团的诈骗行为并请政府主持公道要求鹏华集团退还租金、押金、投资款等,石家庄市政府秘书长听取了大家的反应,与晚上20:00左右将鹏华集团法人代表王洪森叫到市政府与大家座谈,座谈的结果是王洪森拒绝退还经营户的押金和租金,投资款可以到2008年年底退还。2008年6月13日夜里3点左右,桥东区区长到场,大量保安和警察的强行将上访的所有人员赶出市政府大院,随后政府领导离开,经营户和投资户经王洪森围住要求其退还押金和租金,王洪森打了几个电话后出现4两辆出租车,下来16名20多岁的青年男子向人群走来,经营户和投资户赶快向市政府的保安求教要求到市政府院内躲避,保安说要请示,但打过电话后说不能让大家进入,等那些人动手后会开门的。有几个人见情况不妙,担心被打,因为此前已经出现过有人被打的事件,便向王洪森表示不要钱了,王洪森也表示大家是安全的,随后没人再敢向王洪森要钱,最后王洪森离开,上访的人各自回家。
11、2008年6月14日部分经营户和投资户到河北省省政府上访,无果。
12、2008年6月12日一名女业主因到市政府上访无法接幼儿园的儿子回家,让年迈的婆婆去接孩子,结果出车祸婆婆被撞死,儿子至今在医院抢救中。
13、目前石家庄正进行“三年大变样”城市改造,几乎所有的沿街商铺都要被拆除,鹏华商场也在拆除范围之内,鹏华集团希望借助这次拆除将自己诈骗钱财的责任转嫁给石家庄市政府,所以才有了鹏华商场管理者刘经理鼓励大家到市政府闹事,并出钱买矿泉水的事情。但石家庄市政府对这样一个“替罪羊”角色似乎并没有什么不满意,也没有任何行动。
总结:
一、此次事件鹏华集团是有计划的欺骗行为,在鹏华集团的投资和招商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欺骗行为。
二、鹏华商场的经营因鹏华集团的不作为最终致使所有经营者全部亏损,至今鹏华商场内部冬天没有暖气,夏天没有空调,北广场没能建成,广告投入极少。
三、鹏华事件出现后经营者的处境是:
1、法院告状没有结果;
2、部分告状人员被打;
3、部分经营户和投资户到桥东区政府上访,3名人员被派出所关押2小时后释放;
4、部分经营户和投资户到石家庄市政府上访,夜里3点被赶出市政府大院后在势力的威胁下被迫拓协;
5、部分经营户和投资户到河北省政府上访,无果;
6、鹏华商场的经营者和投资者面临者被骗但无处伸冤,随时可能被打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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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石家庄的悲哀,不发表任何言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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